(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卫生计生局联合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七)择岗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择岗时间在宜章县人民政府网上另行通知。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准考证号、所报考岗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人员名单报送市人社局备案。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宜章县政府门户网站查看招聘公告以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县卫计局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18年宜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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