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注意事项。
1、按户籍所在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凡重复或多报及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不一致者均予取消考试资格。按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开考,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经选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减少选聘数量。
2、报考者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笔试、计算机、考察结束后10天内,可登陆辰溪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chenxi.gov.cn/)查询成绩。
(三)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由县选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脱贫攻坚、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知识及基础写作。
(四)计算机操作。计算机操作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由县选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操作内容:文字处理与制表。
(五)考察。考察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和计算机操作成绩的综合排名,根据最终确定的选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主要是考察考生的德才表现,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综合能力、纪律观念、主要成果和贡献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结束后,根据最终确定的选聘计划数,按一村录用一人的原则,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成绩计算办法为:(笔试成绩+计算机操作成绩)×30%+考察成绩×40%=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和计算机操作成绩之和为准。
(六)体检。由县选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报考岗位的入围人员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参照2018年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将体检合格的预录名单在辰溪县政府门户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培训上岗。公示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岗前培训。
(九)聘用。岗前培训完成后,各乡镇根据选聘领导小组审定的聘用人员名单,与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及时安排到村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后,3个月试用期计入在村任职聘期内。如选聘对象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选聘对象必须服从工作岗位的安排,要在乡镇安排工作后3天内到村报到并开展工作,逾期不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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