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体检:按笔试成绩占60%,考核面试(实际操作)成绩占40%合成考生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先后确定。
体检由我院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6、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通过走访调查、座谈等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认真、细致、全面的考察。考察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7、公示: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8、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医院通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要求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
9、待遇:待遇从优,按医院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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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妇幼保健院(益阳市儿童医院)
2018年7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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