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录用高校教师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政策法规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时间与地点、考察方式和时间等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
1、确定拟聘人员:根据各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由学院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2、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
3、聘用:公示无异议者,经学院研究通过后,组织人事处通知办理入职手续,签订人事代理制劳动合同。拟聘人选若放弃聘用资格,应提交书面声明。
4、合同期及待遇:首次合同期为3年,含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者,解除劳动合同。薪酬按照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人事代理制待遇执行。
咨询电话:0731-83868516(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3868567 (纪检监察室)
原标题: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人事代理制人员招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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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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