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学历与专业认定:
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职位“最低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的,报考人员以限定的“最低学历”报名时,其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报考人员以高于“最低学历”的学历报名时,其学历不要求全日制(如:“最低学历要求”为全日制专科,考生以本科学历报名时,其本科学历不要求是全日制)。全日制的认定以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为依据。“一本”或“二本”学校的认定,以2018年该学校在湖南省招生录取批次为依据。
专业审查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依据。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由沅江市人社局确认是否符合职位所设的专业要求。
4、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8月3日的工作时间内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沅江市人社局6楼会议室,地址:湖南省沅江市金竹路5号。
5、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1)“2018年沅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职位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但报考者暂时无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且书面承诺在2018年9月30日以前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师范类专业的认定:其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应当有“教育”或“师范”二字,如没有,需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证明材料:
本人档案内学籍成绩表(其中教育学、心理学为必修科目,且有相应成绩);
本人大学录取通知书(需注明了专业为“师范”);
所在大学师范生录取花名册(需含报考人员姓名)。
以上材料是复印件的,需加盖所在大学公章或档案提供部门公章。
(3)3张1寸同底近期彩照。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每个职位实际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3:1,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调整相应招聘计划数。
考生于8月15日至8月17日的工作时间内到人社局419室凭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领取笔试准考证。
6、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以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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