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纪律和监督
(一)为了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整个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面试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实行回避制度:
参与招聘工作人员需作出书面承诺。如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报名参考的,或者存在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不得参与招聘工作。
七、监督电话
中共衡阳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734-8868579
衡阳市人社局事管科: 0734-2896686
衡阳高新区组织人事局: 0734-8576216
衡阳高新区纪工委: 0734-8851353
衡阳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0734-8833078
本方案由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原标题:衡阳高新区2018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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