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次考试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职位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拨打咨询电话。
3.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网上缴纳报名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其他报名要求:
⑴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⑵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缴纳报名费确定报名后,非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⑶岗位聘用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上报上级部门批准后,相应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并于考试前在相关网站公告。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或退还报名费。
⑷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报考人员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笔试后可凭有效低保证明和户口本申请退回报名费)。
㈢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7月26日9:00起至7月28日9:30期间,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准考证打印入口
㈣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笔试后进行,时间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报考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3.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资料:
⑴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⑵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
⑶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在编人员报考须经单位和县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⑷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4.资格审查对象替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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