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纪律和监督
㈠为了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整个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面试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㈢实行回避制度:
参与招聘工作人员需作出书面承诺。如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报名参考的,或者存在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不得参与招聘工作。
七、有关事项说明
㈠所有招聘工作在雁峰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办公室设雁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㈡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聘用前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试用期6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㈢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为专技初级岗位。
咨询电话:0734-8535404
监督电话:0734-8512342 (雁峰区纪委监委)
0734--8222805 (雁峰区人社局)
原标题:雁峰区招聘小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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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衡阳市雁峰区2018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计划与岗位表.xlsx
衡阳市雁峰区公开考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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