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3,如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将开考比例降低至1:2。
2.现场复审:入围试教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蓝山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复审。
现场复审时间:8月1日—3日。
3.试教(实践操作)
笔试完成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试教(实践操作)人员。如出现末位入围试教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并列入围试教(实践操作)。
对参加试教(实践操作)的人员未达到试教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试教(实践操作)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对试教(实践操作)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试教及实践操作的成绩均不能低于60分。
试教(含职业中专专业教师实践操作)时间:
高中教师,8月8日上午7:00起;
农村小学教师,8月9日上午7:00起;
职业中专教师,8月10日上午7:00起。
试教地点:待定。
试教内容:相应学科现行使用的教材(小学四年级下册,5分钟微课;职业中专一年级下册,5分钟微课;高中一年级下册,10分钟微课)。
实践操作:相应学科现行教材(操作时间届时根据操作内容确定)。
特长展示:分评委规定项目和考生自选项目两部分。评委规定项目内容为专业基础技能展示,自选项目所需器材自备,每个项目的展示时间最多不超过30分钟。
成绩公布:试教结束后,8月11日公布试教成绩及综合成绩排名(如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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